删除文件夹
可以删除用户定义的文件夹,但不能删除系统文件夹。删除某个文件夹时,该文件夹及其内容均移到“已删除邮件”中。如果要在删除文件夹前保存其中的一些邮件,请将这些邮件移至其他文件夹中。
将文件夹从“已删除邮件”拖放到其他文件夹中,可以恢复该文件夹及其内容。
重要事项: 删除文件夹时,窗格顶部会弹出一个显示框,指出文件夹已移至“已删除邮件”中。如果要撤销删除操作,请单击取消。此弹出框显示时间非常短,因此如果不想删除文件夹,要立即单击“取消”,否则必须手动恢复该文件夹。
转到邮件 > 文件夹页面。
右键单击要删除的文件夹,并选择删除。
注意: 系统会对“已删除邮件”文件夹定期进行清除(由管理员设置清除频率),因此“已删除邮件”中的项目不会永远存在。